期刊文献+

历史时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80年2月1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于1981年1月1日起执行。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学术标准,中国学位制度从此建立。这是我国发展科学和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立法。
出处 《百年潮》 2017年第2期F0002-F000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