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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解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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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关于房屋范围超过宅基地准予登记范围的处理房屋登记与宅基地准予登记范围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是房地一体的原则。当事人如申请对地上房屋进行登记,则需先行明确准予登记的宅基地范围,对于实际使用宅基地面积超出准予登记面积的,应以权利人指认范围为基础,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7年第4期35-38,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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