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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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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现认定北京市昌平区等190个县(市、区)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名单附后)。
机构地区 农业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7年第1期44-45,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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