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美国刑事司法长期面对罪责刑失衡、监禁数高企、经费负担沉重、种族与贫富不平等四大困境。对此,奥巴马在任期内通过修订法律、推动改革项目、行使总统减刑特权等方式在联邦与州层面展开刑事司法改革。尽管上述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却未能从根本上改善警察暴力执法、种族歧视与贫富分化等深层次症结。从成因上看,三权分立以及联邦—州二元的政治结构成为奥巴马政府全面推行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客观障碍,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与削弱了改革的实效。
出处
《理论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77-79,共3页
Theoretical 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