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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讲评与“学生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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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文是语文水平的直接体现,要提高作文水平,讲评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要肯定成绩,抓住共性的问题,鼓励学生的积极参与,勤于思考。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尊重学生个性思维,肯定学生的进步,讲求实际效果,逐步培养起学生自己修改作文习作的能力。”此中的积极参与、多种形式、学会修改,正是落实学生主体的具体办法。
作者 陈崇焕
机构地区 闽清县金沙学校
出处 《福建教育》 2017年第5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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