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人犯罪是残疾人反社会人格的表现。近年来,残疾人犯罪普遍呈高发态势,演变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通过具体数据分析,残疾人犯罪呈现出学历低、收入低、团伙犯罪、主要以财产犯罪为主等特点。残疾人犯罪增加不是偶发性的,而是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互相结合形成的结果。因此,要预防残疾人犯罪,应该从社会方面、教育方面以及司法方面着手,改变传统的歧视的观念,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和受教育权利,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健全残疾人心理矫治制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62-67,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2015年度资助项目"残疾人犯罪及其权利保障机制研究--以重庆市残疾人犯罪的实证分析为例"(HRC2015-SS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