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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发生工伤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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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职工入职时使用他人身份证件,导致用人单位为他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该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人民法院认定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应当依法以真实身份申请工伤认定,仍然冒用他人身份申请工伤,又以自己身份申请社会医疗保险部门给付相关保险费用,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作者 牛延佳
出处 《人民司法》 2016年第35期88-89,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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