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广泛执行,其中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也由原先的利润表债务法转换为更加合理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于会计准则和税法核算出现的差异处理更加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能提供更多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但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并不是企业真正意义上拥有的资产/负债,是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测价值,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229-233,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