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的保险业务。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都提出要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4年《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拉开了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帷幕。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0期36-36,共1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