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对复仇的主张,不是仅有《公羊》一家之说,《穀梁》另有一套言之成理的复仇观。根据《穀梁》对《春秋》经文的解读意见,不仅复九世之仇的齐襄公不值得推崇,而且对背负父仇的鲁庄公该如何作为也不是简单的拥护或斥责。怨仇不是证成复仇行为的充足理由。要判断复仇的是非,离不开现实情境的考察。说复仇是一项人权、善、美德或价值,都是不可取的。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67-72,共6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穀梁》政治伦理学探微”(批准号:14FX030)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