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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财险公司不得开发八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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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保监会印发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对财险产品首次细化了开发原则,并提出了禁止性规定,严禁财险公司开发有投机风险性的八类保险产品,包括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没有实际保障内容,单纯以降价(费)、涨价(费)为目的的保险产品;“零保费”“未出险返还保费”或返还其他不当利益的保险产品等。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7年第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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