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现函送你们,请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参考.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7年第1期8-9,共2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