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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以上海市徐汇区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案例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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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护与教育犹如两个驱动轮,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保障和指引作用。其中,监护无疑是重中之重,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形式。新《反家庭暴力法》作出规定,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殊保护。其实,应予特殊保护的对象又岂止饱受家庭暴力摧残的无辜少年?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同样急需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关注与保护。
作者 毛其东
出处 《检察风云》 2017年第4期58-5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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