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承担者,但当前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制度属性认知比较混乱。造成混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街道办事处的制度属性存在着规范与实践的长期背离,即街道办事处在历史上通常承担着"一级政府"乃至"一级政权"的职责与功能,实质上具有"政府层级"或"政权层级"的属性,但法律上的制度属性定位一直只是"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这一法律定位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多种内外因素促成的,其延续主要源于历史和现实的多重考量。街道办事处的存在引起城市区级政权身份的二元化和基层政权层级的混乱,以及城乡居民政治权利不平等等问题,应成为我国行政机构与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
出处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44-5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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