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档案局: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施行,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档案局于2000年联合制定下发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关于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三个文件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工作,特修订《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6年第6期19-22,共4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