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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系(水电工程部分)通过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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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0月13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系(水电工程部分)审定会。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建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集团、水电八局以及中国电建集团北京院、华东院、西北院、中南院、成都院、贵阳院、昆明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出处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2016年第4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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