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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不允许弃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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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何村长:村民钱某头脑灵活,善于经商做生意,便携同全家到城里开了一家小百货商店,这些年一直把属于基本农田的4亩承包地托付给梁某耕种。但从前年开始,梁某因家中办起了养殖场,对钱某的承包地无力耕种,便将土地退还给了钱某。于是,钱某的4亩承包地因无人耕种而撂荒,村委会曾找到钱某,不允许他将承包地放弃耕种。而钱某却是振振有词,声称土地既然已经由自己承包,种不种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谁也管不着。
作者 言法
出处 《宁夏人大》 2016年第11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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