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价格约谈是一种以提前介入,预防为主的新型价格监管方式,实现了由事后的处罚向事前的服务监管方式的转变,体现了价格主管部门在构建服务型政府方面的努力。本文首先从修改《价格法》的过程中就价格约谈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梳理了有关价格约谈的理论文献;并试图从价格约谈行为异化现象出发,探讨实践中价格约谈行为的异化表现,进而提出了防止价格约谈行为异化的制度化路径。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33-36,共4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基金
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学科建设科研项目价格约谈制度研究(项目编号:FX201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