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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增强实效 强化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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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职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作者 李小静
出处 《宁夏人大》 2016年第12期37-3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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