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宁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工作基准日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总结了此次清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基于此探讨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和手段。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7年第4期91-92,79,共3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