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
2011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率先建立并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对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更好地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1835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