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进口奶源”“零添加”等不得标示--解读《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监督管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注和功能声称行为,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168号,以下简称《通知》)。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第12期28-30,共3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