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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三部门建立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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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央行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研究建立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规范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清算行为,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且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的支付指令划拨资金,不得挪用、占用或借用。这样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6年第12期52-52,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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