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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院:惩处借“P2P”名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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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西信亿银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董时新、左祖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案判决,信亿银贷公司被处罚金40万元,董时新、左祖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年6个月。据悉,此为,。西首例“P2P”网络融资平台被追究刑责案。
作者 钟英杰
出处 《公诉人》 2017年第1期64-64,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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