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中"产权"一词,在法律中的意义究竟是为了更好地界定和保护权利,还是紧靠权利的界限以严格恪守对涉及他物的义务目前仍存在争议。就网络环境下版权的保护来说,在面对知识产权相关"舶来"制度时,贸然选择实为不妥。文章认为,我国对CC协议的引用是基于对公众利益及作者个人权利两方面的综合考虑,但CC协议与国内法冲突,与国情不相符,这都导致其引入并没有太大作用。进一步完善国内版权制度和进一步明晰CC协议的申请与救济程序,才能实现其在本土化过程的软着陆。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批准号:XZYJS20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