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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促进法》中的简政放权与政策扶持——与《电影管理条例》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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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高票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开了发布会,向社会释放了这一重磅消息,当天晚间新华社受权全文公开了这部法律。此前,规范电影行业的最高法律依据是国务院2001年制定,2002年起实施的《电影管理条例》。彼时中国电影全年票房还不到10个亿(2002年为9.2亿),电影行业还被定性为“事业”。
作者 程麒台
机构地区 北京电影学院
出处 《文化月刊(下旬刊)》 2016年第12期45-4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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