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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微博、微信等传播视听节目应取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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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出处 《中国传媒科技》 2017年第1期2-2,共1页 Medi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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