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取暖别“贪暖”,警惕低温烫伤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低温烫伤伤害大空调、取暖器、电热汀、热水袋、电热毯等取暖设备虽然基础温度不高,但加热后始终高于人体的体温,皮肤长时间接触高于体温的低热物体就会造成烫伤,接触70℃的温度持续1分钟,皮肤可能会被烫伤;而当皮肤接触近60℃的温度持续5分钟以上,也有可能造成烫伤。此外,过热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充电宝”等,这些物件直接接触或照射方式也有可能导致烫伤。低温烫伤和开水引起的烫伤及明火引起的烧伤不同,人体没有特别的疼痛。
作者 张鹏
出处 《绿色视野》 2017年第2期58-59,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