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境内市场的参与主体应正确、客观地认识程序化交易,并制定出符合境内市场特点、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 近年来,程序化交易(ProgramTrading)不仅在海外市场蓬勃发展,而且也开始在内地市场尤其是期货市场崭露头角,越来越受到市场各方关注。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数据显示,2015年量化交易已占到总交易量50%以上,但随着美国股市“闪电崩盘”、国内光大证券“8·16”等风险事件的发生,程序化交易的利弊也饱受争议。为规范程序化交易,中国证监会曾就《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出处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62-63,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