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现代化形态,不同于传统的政府一元化管理。在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通过多方主体的参与协商,增强对教育质量的回应以及提升教育治理的能力,可以实现对传统教育管理方式的超越。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对幼儿教师管理标准、园所基础设施管理标准、园所经费管理标准和园所教育教学管理标准等学前教育管理标准的完善,提升学前教育管理质量,进而促进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
出处
《教育导刊(下半月)》
2017年第2期11-16,共6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