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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法律人才动态教学模式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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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应该是以实践教学为方针的多方法组成的动态模式。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则要结合法学和司法实践特征形成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动态教学模式,即以实案教学为基础,以辩论式教学、法条解读式教学和探究式教学为辅助的根据教学对象、环境和进程适时调整的动态教学模式。
作者 龚大春
机构地区 三江学院法律系
出处 《社科纵横》 2017年第2期141-144,共4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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