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依法履行金融企业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企业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