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互联网的应用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网络舆论应运而生,充斥着我们的网络生活。网络舆论是宪法中公民言论自由在网络上的表达。由于网络舆论的隐匿性、交互性等特点,广大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可以对当下的热议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参与对案件的评论,并迅速得到传播;同时这也体现了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主人翁意识不断加强。由于网络平台的公共性,多种看法、意见相交汇达到一定规模,便形成网络舆论。网络舆论属于舆论监督的一种表现方式,其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监督司法活动;超出限度可能形成多数人暴力,干预司法审判、影响司法独立。因此,为了避免网络舆论的这种消极影响,认真分析致使网络舆论和司法独立之间冲突的原因尤为重要。任何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并不是绝对的,因此通过加强有关网络舆论方面的立法、提高司法工作者的法律素养、改善信息公开并加强网民和司法工作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司法独立制度等种种方式,使得其两者之间的冲突可以得到改善,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并最终促成彼此之间的良性发展。
出处
《知与行》
2017年第2期81-85,共5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