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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排他權的“使用”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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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某是"全玻璃窗墙"实用新型专利~1的专利权人,其授权万变窗墙公司实施该专利,并以该公司名义对各种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万变窗墙公司在云贵川渝等地发起了多场专利诉讼。例如,仅在2014年9月,昆明中院就受理了1500件这样的诉讼~2。这些诉讼有一个共同特点:绝大多数被告并非玻璃窗墙的同业制造商或销售商,而是服务业的经营者,如网吧、美容院、药房、餐厅、宾馆、百货商场等。这是正当维权,还是滥用专利权?
作者 宋獻濤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學法學院
出处 《中国专利与商标》 2017年第1期96-101,共6页 China Patents & Trad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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