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下称《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126号)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了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现就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出处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2017年第2期1-3,共3页
Chinese Practical Journal of Rural Do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