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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合格证质押为无效质押,银行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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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汽车合格证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在汽车经销行业已盛行多年,目前仍然有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此方式开展业务。通行做法是:汽车厂家、汽车经销商与授信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多数还有担保公司出面担保),由授信银行向经销商发放贷款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向汽车厂家购车。作为控制经销商履行还贷义务的手段,汽车厂家依协议在将汽车发往经销商的同时.
作者 吴春玉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7年第2期53-54,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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