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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河南省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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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1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河南省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出通报(安委办[2017]1号),内容如下。2017年1月4日17时35分,河南省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峪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17年第1期59-60,共2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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