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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信贷中冒用行为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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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付某某利用杨某请求其帮忙修改支付宝账户密码的机会获取了被害人杨某的支付宝账户密码。2015年6月8日至6月10日期间,付某某利用杨某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使用支付宝花呗购买商品、退款并取现,先后三次套取人民币8000元,后扣除交付给卖家10%的手续费后实际得款人民币7200元。
作者 林驰雯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7年第2期56-56,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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