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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传承 绿色发展——《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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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1月24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2016年6月6日《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旌行后,遵义市公布实施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
作者 陈源婷
出处 《人大论坛》 2017年第1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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