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由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件,天津港爆炸引发的环境事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环保部门十分重视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工作,2010年环保部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文件,要求企业开展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企事业单位,为了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正确理解环境事件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别,显得十分重要。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7年第9期13-15,共3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