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3-2014年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新会计准则中环保类规定的实施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新会计准则实施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显著正相关。进一步发现,新准则中环保类规定的实施对不同产权性质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投资的影响效果具有显著差异。即实施新准则中环保类规定后,国有控股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额明显增加,而非国有控股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额变化不明显。
出处
《财会通讯(下)》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0-22,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环保效应对企业价值的影响"(项目编号:2015CX003)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教社科20121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