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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务工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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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国务工必须走正规的渠道办理手续,偷渡出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月17日,凤台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被告人周某,凤台县人,现年42岁,小学文化。2012年,周某为前往香港打工。在中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过程中,谎报出境事由,并隐瞒其真实身份,冒用其弟詹小四的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照片,在凤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骗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
作者 严翠
出处 《江淮法治》 2017年第4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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