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保险缴费是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重要组成,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提供了条件。本文主要分析了企业社会保险费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多元意义及可行性,并得出了在全面实行营改增以后,有必要进一步调整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结论。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99-102,共4页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筹资结构改革研究"(项目编号:SK2016A0032)
安徽财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的税收政策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