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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接地及其判定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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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接地”的含义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第3.4.8条规定:“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的接地”。有些同志因此得出结论,起重机只许接地,不许接零。这种结论是片面的。是对“接地”的含义不够清楚。 如果起重机低压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时,起重机应采取接零保护。零线和大车轨道、金属结构均应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如果起重机低压供电电源为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时,起重机应采取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作者 杨志明 陈英
出处 《质量天地》 2002年第8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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