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只是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有零散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难以有效地应对日益恶化的土壤污染问题的需要。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应立足国情,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采取专门的、防治结合的、以环境利益为主导的立法模式。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15-18,28,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