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法中,就定罪量刑而言,"知情"并不是规范意义上的法律范畴。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它被作为定罪量刑主观方面的评价要素,在裁判文书中广泛使用。从理论上看,"知情"能否作为这一评价要素,应取决于"知情"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否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以及"知情"是否反映出行为人在行为实施中的主观恶性。据此考察,"知情"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严重滥用情形。基于"正确定罪、准确量刑"的刑事法治要求,应当对"知情"作为定罪量刑主观方面评价要素的有关实践做法进行规范。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72-79,共8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重庆市201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YB15080)"腐败犯罪的刑法体系构建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校级研究生一般项目(XZYJS2014116)
法学院院级博士重点项目(FXY2014ZD11)"借鉴与误区:中美德日之量刑基准比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