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GBZ/T 238—2011)正式实施5年来,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在运用中仍存在争议。现对我院接诊的4例申请职业性爆震聋诊断的病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诊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为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诊断标准积累经验,为今后完善和修订标准提供依据。1病例资料【例1】男,35岁,某热电厂锅炉运行工。1985年1月1日值夜班时,因锅炉安全阀开启后不能复位,处于半工作状态,产生强噪声(噪声强度未检测)。
出处
《中国工业医学杂志》
CAS
2017年第1期76-79,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dustrial Medicin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1372940)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4BAI12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