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我国外国人才管理行政体制在管理主体层面显现出职能分散与缺位的弊病;在甄别选拔层面存在着需求评估与分类机制缺失的问题;在激励考评层面表现出效力与针对性不足的流弊;而在法律制度保障层面则显现出相关法律政策的现实适用性不够。要革除以上弊象需整合管理职能,形成政府与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甄别人才需求,建立"项目制"人才引进机制;强化激励效力,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并进一步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实现外国人才管理制度化。
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94-96,共3页
Modern Management Science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国家外专局2016年度"软课题计划"(项目号:2016K2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