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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楼以上禁设户外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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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厦门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评审稿)》新鲜出炉,该导则只对店招设置的形式、大小、位置、色彩、字体等进行规范,设计上鼓励个性化,总结起来是24个字:一店一招、统一位置、规范大小、体现特色、城管备案、共同监管.根据《导则》规定,底层户外招牌的宽度不超过1.2米,且不大于招牌顶端到地面距离的1/5、商户不得利用建筑物二层以上的外立面,设置店面招牌(含二层)、附着式招牌上沿,不得超过建筑屋顶.落地式招牌应设在红线内,不得在距离所属的建筑物或构筑物20米范围外设置,也不得在临街面设置.
出处 《小康》 2017年第8期14-14,共1页 Insight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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