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在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决策中不仅存在着权力主导性的体制弊端,决策过程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同时还存在着政府决策的专业化水平不高、民主化公开性不够、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尚未健全等诸多突出问题和矛盾。究其根源,既有主观上的思想观念、素质能力缺失等原因,也有现实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度不健全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为此,应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决策模式,优化行政决策的规则、程序和环境,促进决策信息的公开与交流,健全决策的评估与责任制度。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8-11,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研究"(16ZTZ06)阶段成果